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,2024年6月28日,桐城市已完成(皖08-1)变形拖拉机全部依法注销工作,所有含皖08-1变形拖拉机自即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,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废工作;同时,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宣传了驾驶变形报废拖拉机的危害性,驾驶员意识到了错误。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,并联系了报废公司将车辆拖到指定地点拆解。
随后,执法人员又深入镇区走访、摸排,寻找其他报废车辆线索,又查获两辆停在路边报废变形拖拉机。执法人员通过居住地居民联系到了车辆驾驶人,驾驶人到来后,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教育,他们意识到了事情的危害性及严重性,当场,与执法人员签订了限期报废承诺书。至此,又有两起道路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之中。(姚笃留)